審計委員會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由四名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旨在協助董事會履行其監督
公司在執行有關會計、稽核、財務報導流程及財務控制上的品質和誠信度。
成員的專業資格與經驗如下:
成員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備註 |
獨立董事 蔡文賢 |
為美國俄亥俄州立辛辛那堤大學材料工程所博士學歷,具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任職於安泰商業銀行擔任副董事長。 |
112.06.09連任 |
獨立董事 謝聖言 |
為萬能科技大學工學碩士學歷,具產業知識與經營管理能力及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曾任台灣區電信工程工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行政院政務顧問。 |
112.06.09連任 |
獨立董事郭昭宏 |
世新大學傳播管理系學士,美國LOYULA大學國際企管研究所進修,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董事,社團法人數位經濟暨產業發展協會常務監事,社團法人中華民國數位創新發展協會理事,目前擔任兆豐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臺灣網路認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總經理。 |
112.06.09新任 |
獨立董事 李易騰 |
紐約理工學院MBA,17Life/PiinLife/LunchKing「午餐王」創辦人兼總經理,日本電通國華-台灣區業務企劃部AE經驗,目前任職17LiFE康太數位整合(股)公司董事長。 |
112.06.09新任 |
一、審計委員會的職權包括:
1. 依證券交易法第十四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內部控制制度。
2. 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之考核。
3. 依證券交易法第三十六條之一規定訂定或修正取得或處分資產、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資金貸與他人、為他人背書或提供保證之重大財務業務行為之處理程序。
4. 涉及董事自身利害關係之事項。
5. 重大之資產或衍生性商品交易。
6. 重大之資金貸與、背書或提供保證。
7. 募集、發行或私募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
8. 簽證會計師之委任、解任或報酬。
9. 財務、會計或內部稽核主管之任免。
10. 由董事長、經理人及會計主管簽名或蓋章之年度財務報告及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第二季財務報告。
11. 其他公司或主管機關規定之重大事項。
年度審計委員會工作重點及重要決議
113年度(連結)
112年度(連結)
111年度(連結)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及會計師之溝通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政策
一、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至少每年二次定期單獨會議,就本公司內部稽核執行狀況及內控運作情形提出報告;若遇有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二、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一年一次定期單獨會議,會計師就當期財務報表查核或核閱結果及其他相關法令要求之溝通事項進行報告,並針對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訂影響提出評估意見;若遇有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一、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之溝通方式
1. 稽核室除按月將稽核報告交付獨立董事查閱外,稽核主管亦於每季審計委員會中向獨立董事報告稽核業務執行情形。
2. 每季稽核報告均需追蹤其內控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並按季編製追蹤報告呈送獨立董事。
二、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之溝通方式
1. 本公司審計委員會開會時,如溝通討論有關本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及會計師查核簽證等相關事項,皆邀請會計師列席。
2. 獨立董事與會計師至少每年一次定期會議,會計師於年度審計委員會時就本公司財務狀況、子公司財務及整體運作情形及內控查核情形於審計委員會向獨立董事報告,並針對有無重大調整分錄或法令修正有無影響帳列情形充分溝通;若遇重大異常事項時得隨時召集會議。
獨立董事與內部稽核主管及會計師之溝通情形
113年度(連結)
112年度(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