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
防範內線交易管理辦法
壹、目的
為避免本公司或內部人因未諳法規規範,誤觸或有意觸犯內線交易相關規定,特制定本作業辦法;藉以防範內線交易,保障投資人及維護本公司權益。
貳、依據
公司法
證券交易法
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
參、適用範圍
一、內部人:依據證券交易法上對公司內部人所為規範,其內部人範圍包括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持股超過股份總額百分之十股東; 內部人之關係人 則包括:
(一) 內部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二) 法人董事(監察人)代表人、代表人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 義持有者,以上皆屬本公司之內部人。
二、內線交易規範對象:除前揭內部人外,則尚包括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以及自內部人獲悉消息之消息受領人。
肆、 作業說明
一、本公司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之,下列各款之人均屬禁止內線交易規定之適用範圍,包括:
(一) 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受指定代表行使職務之自然人(依公司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政府或法人為股東時,得當選為董事或監察人。但須指定自然人代表行使職務)。
(二) 持有本公司之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
(三) 基於職業或控制關係獲悉消息之人。(四) 喪失前三款身分後,未滿六個月者。(五) 從前四款所列之人獲悉消息之人。
另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二十二條之二規定,本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持有本公司股份超過百分之十之股東,其持股應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及利用他人名義持有者。
二、 內線交易:
依據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一項規定,內線交易規範對象於獲悉本公司重大影響其股票價格之消息時,在該消息未公開或公開後十八小時內,不得對本公司之上市或在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之股票或其他具有股權性質之有價證券有買入或賣出之行為,違反該規定者,即構成內線交易。
三、本公司內部人於獲悉公司財務報告或相關業績內容之日起之股票控管措施,包括(但不限於)董事不得於年度財務報告公告前三十日,和每季財務報告公告前十五日之封閉期間交易其股票。
四、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四項規定,重大影響本公司股票價格之消息範圍包括:
(一) 涉及本公司之財務、業務,對本公司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 資決定有重要影響之消息;
(二) 涉及該證券之市場供求、公開收購,對本公司股票價格有重大影響或對正當投資人之投資決策有重要影響之消息。
五、重大影響股票價格之消息,其公開方式:依證券交易法第一百五十七條之一第四項重大消息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管理辦法規定:
(一) 涉及本公司財務、業務面之重大消息,其公開方式係指經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
(二) 涉及市場供求之重大消息,其公開方式係指本公司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基本市況報導、及二家以上每日於全國發行報紙之非地方性版面、全國性電視新聞或前開媒體所發行之電子報報導。
六、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
(一) 本公司辦理內部重大資訊處理及揭露,應依有關法律、命令及主管機關之規定、本公司訂定之「財務及非財務資訊管理辦法」及本管理辦法辦理。
(二) 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洩露所知悉之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
(三) 本公司之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不得向知悉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人,探詢或蒐集與個人職務不相關之公司未公開內部重大資訊, 對於非因執行業務得知本公司未公開之內部重大資訊亦不得向其他人洩露。
(四) 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檔案文件以書面傳遞時,應有適當之保護。以電子郵件或其他電子方式傳送時,須以適當的加密或電子簽章等安全技術處理。
(五) 本公司以外之機構或人員因參與本公司併購、重要備忘錄、策略聯盟、其他業務合作計畫或重要契約之簽訂,應簽署保密協定,並不得洩露所知悉之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予他人。
(六) 本公司應對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辦理本作業程序及相關法令之教育宣導。
(七) 人事單位應於內部人及內部人之關係人異動時,先通報董事長室專責人員,於事實發生後二日內填寫「內部人新就任、解任即時申報作業通知單)」(附表一)進行資訊申報作業。
(八) 董事、監察人及經理人就任之日起5日內應簽署「經理人聲明書」
(附表二)確知內部人相關法令聲明書,並留存公司備查,董事及監察人聲明書影本於就任之日起10日內函送主管機關備查。
(九) 對新任董事、監察人、經理人及受僱人應適時提供教育宣導。
(十) 本公司應建立、維護內部人之資料檔案,並依規定期限、方式向主管機關申報。
七、 違規處理
(一) 有下列情事之ㄧ者,本公司應追究相關人員責任並採取適當法律措施:
1 本公司人員擅自對外揭露內部重大資訊或違反本作業程序或其他法令規定者。
2 本公司發言人或代理發言人對外發言之內容超過本公司授權範圍或違反本作業程序或其他法令規定者。
(二) 本公司以外之人如有洩漏本公司內部重大資訊之情形,致生損害於本公司財產或利益者,本公司應循相關途徑追究其法律責任。
八、內部控制作業
本作業程序納入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人員應定期瞭解其遵循情形並作成稽核報告,以落實內部重大資訊處理作業程序之執行。
伍、 本辦法經董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陸、使用表單
附表一:內部人新就任、解任即時申報作業通知單
附表二:經理人聲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