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資報酬委員會
薪資報酬委員會
本公司於民國100年10月28日經董事會核准通過「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其職責係以專業客觀之地位,定期評估檢討公司董事、經理人之薪資報酬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且薪資報酬委員會以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忠實履行下列職權,並將所提建議提交董事會討論。
(1)訂定並定期檢討董事及經理人績效評估與薪資報酬之政策、制度、標準與結構。(2)定期評估定訂定董事及經理人薪資報酬。
112年度運作情形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由四名委員組成,本屆委員任期自112年06月09日至115年06月09日。112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三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召集人 |
蔡文賢 |
3 |
0 |
100% |
註1;註2 |
委 員 |
謝聖言 |
3 |
0 |
100% |
註1;註2 |
委 員 |
曹來旺 |
1 |
0 |
100% |
註1 |
委 員 |
李易騰 |
2 |
0 |
100% |
註2 |
委 員 |
郭昭宏 |
3 |
0 |
100% |
註2 |
註1:第一屆薪資報酬委員會112/1/1~112/06/09(截止); 註2:第二屆薪資報酬委員會112/6/9~112/12/31(截止)。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檢討與評估本公司薪資報酬資訊如下:
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 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112/03/17 |
1. 本公司111年員工分紅以及董事監察人酬勞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2/08/10 |
1. 本公司擬增訂「董事與各功能性委員會委員及經理人之酬金辦法」。 2. 審議本公司一一一年度員工酬勞案。 3. 本公司一一一年度董事酬勞討論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2/12/05 |
1. 審議本公司一一二年度年終獎金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 董事同意通過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如董事會通過之薪資報酬優於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其差異情形及原因):無。
二、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
111年度運作情形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由三名委員組成,本屆委員任期自109年06月11日至112年06月10日。111年度薪資報酬委員會開會三次,委員資格及出席情形如下:
112年4月11日
|
身分別 |
姓名 |
專業資格與經驗 |
獨立性情形 |
兼任其他公開發行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成員家數 |
|
|||||
|
召集人暨獨立董事 |
蔡文賢 |
為美國俄亥俄州立辛辛那堤大學材料工程所博士學歷,具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目前任職於安泰商業銀行擔任副董事長,未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1)非為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受僱人。 (2)非本公司或其關係企業之董事、監察人。 (3)非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以他人名義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額1%以上或持股前十名之自然人股東。 (4)非(1)所列之經理人或(2)、(3)所列人員之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三親等以內直系血親親屬。 (5)非直接持有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5%以上、持股前五名或依公司法第27 條第1 項或第2 項指派代表人擔任公司董事或監察人之法人股東之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6)非與本公司之董事席次或有表決權之股份超過半數係由同一人控制之他公司董事、監察人或受僱人。 (7)非與本公司之董事長、總經理或相當職務者互為同一人或配偶之他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或受僱人。 (8)非與本公司有財務或業務往來之特定公司或機構之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或持股5%以上股東。 (9)非為本公司或關係企業提供審計或最近二年取得報酬累計金額未逾新臺幣50 萬元之商務、法務、財務、會計等相關服務之專業人士、獨資、合夥、公司或機構之企業主、合夥人、董事(理事)、監察人(監事)、經理人及其配偶。 |
1 |
|
|||||
|
獨立 董事 |
曹來旺 |
具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為美國加州加利福尼亞大學企管碩士學歷,具有財務、會計專長,商務、法務、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第十四、十五屆台北縣議員、第六屆立法委員、台灣綠色立委聯盟財務長。 未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無 |
|
||||||
|
其 他 |
張德元 |
具有公司業務所需之工作經驗。 救國團服務處總幹事、劍潭活動中心總幹事、金山活動中心總幹事。 未有公司法第三十條各款情事之一。 |
無 |
|
||||||
職稱 |
姓名 |
實際出席次數 |
委託出席次數 |
實際出席率% |
備註 |
||||||
召集人 |
蔡文賢 |
2 |
1 |
66.7 |
|
||||||
委 員 |
曹來旺 |
3 |
0 |
100 |
|
||||||
委 員 |
張德元 |
3 |
0 |
100 |
|
||||||
本公司薪資報酬委員會最近一年開會、檢討與評估本公司薪資報酬資訊如下:
開會日期 |
議案內容及後續處理 |
決議結果 |
公司對薪資報酬 委員會意見之處理 |
111/03/21 |
1. 本公司110年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1/08/11 |
1. 審議本公司110年員工紅利案 2. 本公司110年度董事酬勞討論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111/12/19 |
1. 審議本公司111年度年終獎金案 |
委員會全體成員同意通過 |
提董事會由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
其他應記載事項:
一、 董事會如不採納或修正薪資報酬委員會之建議,應敘明董事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董事會決議結果以及公司對薪資報酬委員會意見之處理:無。
二、 薪資報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如成員有反對或保留意見且有記錄或書面聲明者,應敘明薪資報酬委員會日期、期別、議案內容、所有成員意見及對成員意見之處理:無。